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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声明发布日期:2016-01-01

为履行青岛金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布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独立公正从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全面落实公司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检验检测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本公司现向社会自我声明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断提高本公司检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检验行为规范和检验工作质量。

    二、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在批准的检验检测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不超出检验检测范围开展检验检测和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

    三、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检验检测档案,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仪器设备依法进行检定或校准,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能力验证试验。确保检验记录真实、规范,确保检验检测结果正确、公正、客观,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不向委托人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五、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检测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保证检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检验服务水平。

    六、保持信息系统通畅,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本公司检验检测信息。在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普遍性质量问题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七、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按期提交年度报告。

    八、严格保守客户国家机密、技术机密以及其他商业机密,不利用委托方的技术与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九、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正公平、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测环境,树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

    十、本公司保证全体人员公正、诚信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本公司人员与检验检测委托方、数据和结果使用方或者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本公司的管理层和员工不会受到不正当的压力和影响,能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十一、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青岛金源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