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公安局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0-10 点击次数:次 -
青岛市公安局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致公司企业的公开信
各位公司企业代表,你好!
当前,管充企业领导诈骗财务人员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给企业和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企业负费人和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 遏制该类 犯罪蔓延态势,青岛市公安局通过公开信的方式向公司企业发布预警提示,请大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防范意识:
犯罪手段剖析: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搜集各地公司企业名称,联系电话和法人等信息,从中选取作案目标,随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企业取得联系,假冒公司企业负责人,偶取信任后,索要公司其他人员信息,然后以联系业务为名,要求公司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建立专门的QQ群,同时把财务人员加入群内。不法分子使用多个假冒身份的QQ号与群内财务人员进行交流,谎称有"客户”需要签订合同并提供联系电话,要求财务人员与“客户"联系。不法分子会在群内转发“客户”存入保证金的虚假截图同时用其他假冒身份的QQ号对合同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还保证金。假置的公司企业负责人会随即要求财务人员先行将保证金退回到其指定的账户,一且转账成功,不法分子便立即转移,造成公司企业的巨额财产损失。
防范措施: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工作监管,在日常资金流转中,切勿以邮件、QQ、微信、短信等方式指令汇款,对涉及转账汇款的,必须经电话或当面核实确认。凡接到领导使用新电话号码要求转账的,务必核实清楚,客户临时变更汇款账户的,必须与客户联系核实。二是增强员工防范意识。公司企业要加强防诈骗宣传培训,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了解各类诈骗手段特点和危害性,普及掌握防范常识;尽量使用企业专用邮箱,不要用普通邮箱联系重要业务;单位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 对不明软件、链接不要轻易点击下载。三是被骗后应急处置措施。第一时间拨打110转市反诈中心报警,向警方详细陈述被骗经过,并及时提 供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银行账户、电话号码、QQ号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
警方提示:对陌生人、陌生电话和信息中,涉及个人或单位财产并要求转账汇款的, 一定要认真核实, 切勿轻易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防止被骗;对不明网页链接、二维码图片,不要轻易尝试点击或扫描,防止被骗;全民共同参与,树立防范意识,遏制犯罪势头,保护财产权益!
青岛市公安局2019年9月